各直升机运营公司:
为持续提升舟山港域引航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引航服务保障效率,加快构建高质量引航服务体系,我站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舟山港域直升机接送引航员安全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直升机接送引航服务提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邀请对象
申请成为舟山港域直升机接送引航员服务提供商的公司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资质要求:应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CCAR-135部和CCAR-136部运行合格证。局方批准的CCAR-135部运行种类应至少包含使用运输类直升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飞行,局方批准的CCAR-136部运行种类应包括D级直升机与载荷组合的直升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
(二)直升机起降场地要求:在舟山市域范围内拥有直升机起降场地。
(三)直升机机型要求:应符合A类性能直升机型号合格审定要求,并且满足1级性能运行要求。
(四)机组成员要求:
1.机长要求:应符合CCAR-135部相应要求,并持现行有效的直升机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担任绞车作业的机长,还应完成绞车训练并取得直升机公司授权的绞车机长资格。
2.副驾驶要求:应符合CCAR-135部相应要求,并持现行有效的直升机商用驾驶员执照,具备机型资格;
3.绞车手要求
担任直升机接送引航员作业的绞车手,应完成直升机公司规定的绞车训练,取得直升机公司授权的相应的绞车手资格。
二、报名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
三、报名材料
请有意向的直升机公司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格式自拟,全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直升机起降场地、直升机及机载设备证明材料;
(三)机组成员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四、资格审核
我站将对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申请材料的服务提供商进行资格审核评估。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纳入我站直升机接送引航员服务安全评估范围。
五、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扫描件)于2026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我站指定邮箱:150256190@qq.com。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直升机接送引航员服务提供商-公司全称”。
欢迎符合条件的直升机运营公司积极参与。
舟山引航站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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